现请相关债权人:江西赣中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卢生芽、廖平云(挂账三年以上的应付款),在2025年7月20日前及时到我院仙女湖校区新二实训楼计划财务处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过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期,学院将此款项上缴财政。
特此公告。
序号 |
债权人 |
金额 |
项目 |
1 |
江西赣中建设有限公司 |
0.01 |
沥青路面发票差异 |
2 |
卢生芽 |
10000.00 |
第四教学楼工程款 |
3 |
廖平云 |
2400.00 |
学生公寓维修费 |
基建办公室联系人:余亚平 189-0790-4728
后勤保障处联系人:游永平 138-7909-8960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宋娟 188-279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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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